返回首页 | 收藏本站 | 招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邮箱登陆 | 经理平台 | 员工平台
企业简介 业务范围 企业资质 企业文化 董事风采 专业人员 法规资料库 企业所得税专栏 税务筹划 理论探讨 新闻资讯 文书下载
用户名: 密码:
站内搜索:
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序言--
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序言
  日期:2003-01-23  总浏览: 1031

本序言旨在说明中国国家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目标、体系、法律效力、适用范围、制定与发布程序、修订和解释权等问题。

  一、制定中国国家审计准则的依据与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结合中国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实践,借鉴国际公认审计准则经验,制定中国国家审计准则。

  制定中国国家审计准则的目标是:

  (一)全面落实《审计法》,推进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实现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促使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按照统一的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三)促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二、中国国家审计准则的体系

  中国国家审计准则体系是中国审计法律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国家审计基本准则)、通用审计准则和专业审计准则、审计指南三个层次组成。

  (一)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是制定其他审计准则和审计指南的依据,是中国国家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是衡量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

  (二)通用审计准则与专业审计准则

  通用审计准则是依据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依法办理审计事项,提交审计报告,评价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当遵循的一般具体规范。

  专业审计准则是依据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办理不同行业的审计事项时,在遵循通用审计准则的基础上,同时应当遵循的特殊具体规范。

  (三)审计指南。是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提出的审计操作规程和方法,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从事专门审计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

  三、中国国家审计准则的法律效力

  (一)国家审计基本准则、通用审计准则和专业审计准则,是审计署依照《审计法》规定制定的部门规章,具有行政规章的法律效力,全国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审计工作时必须遵照执行。

  (二)审计指南,是指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的操作规程和方法,全国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参照执行,不具有行政规章的法律效力。

  四、中国国家审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中国国家审计准则是审计署制定的规范全国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的部门规章,适用于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开展的审计工作。其他审计组织承办国家审计机关审计事项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五、中国国家审计准则的制定、发布与修订

  审计署成立审计准则体系构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制定审计准则的日常组织管理等工作。审计署有关司局及有关特派员办事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分别承担审计准则的草拟工作,向审计准则体系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审计准则草稿。审计准则体系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审计机关的专家成立内部专家组,聘请审计机关以外的专家成立外部专家组,负责对审计准则的草稿进行讨论及修改。讨论、修改后的审计准则草稿经广泛征求全国审计机关及社会有关方面意见后,由审计准则体系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修改、审核,报审计署审计长会议审定,由审计署批准发布施行。

  中国国家审计准则由审计署修订并解释。
 

 


最新公告  
·中瑞岳华新疆管理部关于进行刷卡考勤的通知
·员工卡使用说明
最新法规资料库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 ...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业 ...
··关于印发《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 ...
·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行业“十二五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
·关于《审计机关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审 ...
·关于印发《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创 ...
··关于印发《国际审计准则项目研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关于城市 ...
·关于《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 ...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税 ...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 ...
版权所有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分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40号汇源大厦11楼 邮编:830000 
电话:0991-2844358 2828110 传真:0991-2835141 邮箱:xjrx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