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2日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近年来,云南省大理州财政大力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提高产出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得到健康发展。
一是多方筹措,加大资金投入。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及西部大开发机遇,多方筹措,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截至目前,大理州农业综合开发累计投入8.92亿元,其中,财政资金6.43亿元,项目区群众筹资投劳近2亿元,银行贷款4864万元。年度投资规模从400多万元增加到近亿元。
二是奖优罚劣,推行绩效考核。为规范和强化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开发县(市)工作管理绩效,建立公开竞争、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大理州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制定了《大理州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积极开展多方面综合考核,每年初在州级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预算中安排20%的资金,对考核分在80分以上前三名实行以奖代补,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三是转变方式,规范评审制度。从2006年开始,州农开办改变以往组织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在室内进行评审的方式,转为在各开发县(市)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结束后,组织各类专家组成评审组,深入项目点进行实地察看、就地评审,使项目初步设计更加趋于科学合理。还制定了大理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项目评审专家库,创新专家管理方法。
四是强化监管,实行前置审计。为切实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与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2006年开始大理州各开发县(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全面实行招投标前的投资预算前置审计制度,实现了对工程建设的源头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大理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继续实行对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投标,负责承担大理州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五是防微杜渐,加强廉政建设。大理州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考核资格。同时要求各县(市)认真落实好《大理州农业综合开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各项内容,严格把好项目审查,招投标、工程决算、资金报账等各重点环节,打造农开队伍廉政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