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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所得税会计处理例解--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所得税会计处理例解
(摘自毕业论文网)  日期:2010-09-16  总浏览: 2246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中涉及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与会计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其会计处理方法应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调整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另一种是调整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前一种情况应按准则要求调整报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额;后一种情况应按准则要求调整本年度(即报告年度的次年)应纳所得税税额。另外,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涉及所得税的核算一方面与损益有关,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费用;另一方面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有关,影响递延所得税,进而影响所得税费用。
一、调整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
调整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影响到报告年度损益,而会计主体单位还来得及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需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所得税税额。另一方面,从会计角度看,调整事项会引起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变化,从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调整所得税费用。
[例1](2009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教材《中级会计实务》例17-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供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在2008年11月份供应给乙公司一批物资。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乙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乙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5000元,该诉讼案件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确认了40000元的预计负债,并将该项赔偿反映在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中,乙公司未确认应收赔偿款。2009年2月7日,经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偿付乙公司经济损失50000元,甲公司不再上诉,赔款已经支付。假定甲、乙两公司均于2008年2月15日完成了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假定税法规定,上述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仅允许在实际支出时于税前扣除。(仅分析甲公司会计处理,转入利润分配处理略,下例同)。
该笔业务涉及未决诉讼的预计负债,是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调整事项,并且调整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会计处理为:(1)经法院判决,甲公司实际赔偿乙公司50000元,比资产负债表日前多赔偿10000元,该10000元赔款计入“营业外支出”,因为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涉及损益的账户应换成“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50000-40000) 10000
贷:其他应付款 10000
(2)经法院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50000元,其中40000元已经在日前确认为预计负债,现实际发生应确认为一项负债。作会计分录:
借:预计负债 40000
贷:其他应付款 40000
(3)甲公司实际多赔偿的10000元损失在实际支出时可以于税前扣除。调整事项又发生在汇算清缴前,因此,该10000元可以抵减报告年度的应纳所得税税额。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0000-40000)×25%)] 2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2500
(4)2008年已确认为预计负债的40000元按税法规定只有在损失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抵扣,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008年)(40000×25%) 1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0000
2008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中级会计实务》中未做以上第三、四笔分录。显然,该调整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应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所得税税额。
(5)甲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已确认预计负债40000元。该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仅允许在实际支出时于税前扣除。由此,预计时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后该项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确实已发生,因此,该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均为零,转回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作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40000×25%) 1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00
笔者认为,该例题应注意两个方面:第一,题中经法院判决,甲公司不再上诉。款项已经支付,故可以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并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但如果甲公司决定上诉,则不能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和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甲公司需多赔偿的10000元只能确认为预计负债,又因为预计负债发生的损失仅允许实际发生时于税前扣除,则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作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0000-40000)×25%)] 2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
第二,按税法规定,上述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仅允许在实际支出时于税前扣除,所以当损失实际发生时既要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又要转回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如果税法规定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不允许在损失实际发生时税前抵扣,则既不能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税费”,又不能转回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且,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不允许在损失实际发生时税前抵扣,则确认预计负债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一致,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例2](2009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教材《中级会计实务》例17-8):甲公司2008年12月15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丙企业,取得收入1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率为17%),甲公司发出商品后,按照正常情况已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8万元。此笔货款到年末尚未收到,甲公司按应收账款的4%计提了坏账准备4680元。2009年1月15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本批货物被退回。按税法规定,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可在税前扣除,且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9年2月28日完成了200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
(1)2009年1月15日,货物被退回,冲减收入、成本,调整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贷:应收账款 117000
借:坏账准备 468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资产减值损失 4680
借:库存商品 8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2)调整所得税。销售退回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销售利润减少导致应交报告年度的所得税额减少。做调整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00000-80000)×25%] 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5000
销售退回使“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均为零,日前由于计提坏账准备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现应转回。做调整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4680×25%) 117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170
二、调整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
调整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虽然不能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但从会计角度看,调整事项会引起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发生变化,应调整报告年度的递延所得税。

[例3](2009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教材《中级会计实务》例17-9)承例2,假定销售退回的时间改为2009年3月1日。冲减收入、成本以及调整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分录同例2。由于调整事项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后,会计上对调整事项已作处理,会影响报告年度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但报告年度的计税基础不变。因此,会计上冲减资产的价值,使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所得税的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00-80000)×25%)] 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5000
但在2008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教材中调整所得税费用的分录为:(金额略)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比较两笔分录,借方科目相同,都记入“递延所得税资产”,是调整2008年核算数据,但第2笔分录贷记“所得税费用”难以理解。如果是调整2008年的“所得税费用”,则调整报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只能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反映。如果是调整2009年的“所得税费用”,则借方账户计入2008年报表,贷方账户计人2009年报表,显然会使期末账户试算不平衡,资产负债表也不平。所以笔者认为第1笔分录比较合理。再比较例2中分录(2)与例3中第1笔分录,贷方都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分录(2)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因为调整事项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可以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税费”;例3第1笔分录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因为调整事项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则报告年度的“应交税费”已结清,因会计与税法的处理不同产生了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4](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会计》中的例23-8):甲公司2007年11月8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取得收入12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率17%)。甲公司发出商品后,按照正常情况已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113(3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笔贷款尚未收到,甲公司未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08年3月10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本批货物被退回。甲公司于2008年2月28日完成20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该题的账务处理只作了冲减报告年度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的分录,未作所得税调整分录。虽然调整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不能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所得税税额,即不能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账户。但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所作账务处理会影响报告年度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而其在报告年度的计税基础不变,从而产生暂时性差异,应确认报告年度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且,以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也应作相应调整。本题应补作如下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20000-100000)×25%] 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5000
由于本题中甲公司未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所以不需调整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作如下调整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5%)
根据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后调整事项的发生时间,分情况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并正确核算所得税费用起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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