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不能只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筹划方案的实施所引起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只有给公司带来绝对收益的方案才是最佳的。
合并公司支付给被合并公司的价款方式不同,将带来不同的所得税处理方式,涉及被合并公司是否能够弥补、合并公司支付给被合并公司的股利折现、接受资产增值部分的折旧问题。